在我国,市政债券尚未成为债券市场中一个单独的券种。我国发行的大部分债券是全国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如国家电力债券、铁路债券和长江三峡债券等。地方债券中有部分以公司债券形式出现,用于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定的市政债券性质。
目前,我国发行市政债券存在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可以为地方政府开辟一条合法的融资渠道;
其次,可以为基础设施建设开辟一种新的融资渠道,有助于我国基础设施投资体制的改革;
再者,也是资本市场自身发展的客观需求;
最后,有利于克服外资本币化倾向,提高外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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