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市政债券
  市政债券(Municipal Bonds)是指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所筹集资金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市政债券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地方政府部门开始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资金,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市政债券在世界部分国家逐步兴起。
市政债券的种类
  在许多西方国家,地方政府投资修建公路、桥梁、自来水厂、学校和医院等公用事业时,一般借助发行市政债券来筹资。美国是世界上市政债券最发达的国家,其市政债券主要有两种形式:以发行机构的全部信用即税收收入作为担保的一般责任债券和一般以项目收益来偿还的收益债券。
两种市政债券的区别

  从理论上严格地讲,一般责任债券由于以地方财政收入进行偿还,属于真正的地方政府债券,是与中央政府债券即国债相对应的另一种类型的公债。
  
收益债券虽然由政府代理机构发行,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政府意图,但一般不是以特定财政收入而是以项目自身收益来偿还,项目本身也不是作为公共产品无偿提供而是有偿使用的公用事业等,这一点更接近一般的企业债券,从本质上来说不属于政府债券的范围,应该也可以纳入企业债券类型。收益债券之所以被纳入市政债券,可能是因为西方国家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比较少,企业债券主要是公司债券,市政企业的非公司及其他特殊性质使得将其纳入公司债券范围显然不太合理。
  考虑到收益债券由政府代理机构发行或政府担保的特点,与一般责任债券一并纳入市政债券范围虽然不尽合理,但也属于比较现实的选择,或许正因为如此,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构成的集合没有被称为地方政府债券而是市政债券。

我国市政债券发展的现实需求

发展市政债券,可以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避免各地建设受制于一刀切的政策。发展市政债券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发展市政债券,也可以促进城市化进程中的融资新机制。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偏低,而城市化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庞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多种融资方式加以保证。
同时,发展市政债券可以促使地方政府隐形负债显性化。

在我国发行市政债券积极的一面
  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无疑解决了地方政府财政吃紧的问题。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人大通过的发展规划,更加灵活地筹集资金,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由于地方政府拥有了自筹资金、自主发展的能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监督地方政府方面将会有更高的积极性,中国的宪政体制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
 
>>> 新闻报道
券商资产证券化试点有望铺开

  日前有消息透露,国内第二批试点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方案已原则获批,工行、中行、招行等有望成为试点银行。在银行资产证券化有条不紊进行的同时,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券商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也在积极推进中,监管部门正在加快工作速度,尽快推出业界期盼已久的《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通知》中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试点是指:证券公司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推广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用所募集的资金按照约定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可预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并将该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活动。

  目前,对于规范类券商能否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尚未有明确的说法,证监会仅允许已通过创新试点评审、并具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现已有中金、中信、广发、国泰君安等8家券商设立了9个资产证券化类产品,总发行规模达263.5亿元。其基础资产类型包括公路收费、电力收益、污水处理费、BT项目回购、租赁收益和应收款等。期限则介于1至5年之间。其收益率也从2.5%到4.30%各异。

  但记者了解到,自中信证券设立的“江苏吴中集团BT项目回收款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后,证监会就已暂停受理资产证券化项目。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对创新类券商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可能已经结束,在监管部门对试点进行总结后,《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将很快出台,券商资产证券化试点有望全面铺开。

  而记者也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监管部门正在加快券商资产证券化的工作进度。

  虽然在试点的过程中,资产证券化产品日益规范完善,与成熟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日渐接轨,但是,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销售和交易过程中仍然面临多种挑战。例如,在成熟市场中,投资者包括了个人、养老基金、社保基金、银行、保险公司等,而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主体仍然比较缺乏,国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大多集中于基金公司、财务公司、集合理财产品等机构投资者。

  此外,交易规模小也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面临的问题。统计显示,9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总规模为263亿,其中,深交所6只,上证所3只,交易方式只能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进行。由于大宗交易的投资者比较少,投资者持有到期的意愿比较强烈,大宗交易实行的非连续竞价也抑制了交易的活跃性,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被打了折扣。

 

时间:2006-11-23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制作:王彩霞、全新丽     电话:010-62138244    反馈信箱:waste@chinawa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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