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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特性是污染特性和管理特性,不是处理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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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应以工业危险废物为重点,服务对象和责任主体也应以企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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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思维惯性成为危险废物产业管理的主要矛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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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源头控制不利、中间控制不到位、末端控制不严,需要将危险废物强 调末端管理转向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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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数据缺乏、不真实给危险废物的管理政策制订、规划的起草、处理方式的选择等造 成极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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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应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本,该法基本同国际法律接轨,执法应以此为准则 ,并且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申报登记制度和许可证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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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控制应根据现有的资源和能力中制定有限目标,而不要盲目制定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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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的制定应具有可行性,并且同客观条件、发展阶段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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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债带动社会资本的项目基本处于停滞阶段,主要原因为国债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挪用行为,并且 挤压社会资本出资代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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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理可研报告内容编制没有针对性,大部分内容粗制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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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审批手续复杂,层层把关,审批内容基本雷同,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